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