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 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 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 所并,即 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 奸服舍中。及淮南 事发,治党与颇及江 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其狱。而 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 言。建又尽与其 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 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