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 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