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馀立为 君。共伯弟和 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 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 卫人因葬之 釐侯旁, 谥曰共伯 ,而立和 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