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