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 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 徙置北门者予十 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 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 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