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 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