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 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 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 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