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