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 不竭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 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