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