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