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