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