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 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 使公子弃疾 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