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 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 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 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 必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 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