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 ,则臣不敢 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 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 是故主独制於天下 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 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