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 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 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 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