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 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 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 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 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