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事 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 议,乃以 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