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