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