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