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 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 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 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 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 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 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 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 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