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 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 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