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