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