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 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 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