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 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 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