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 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 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 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 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 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