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 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 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