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 骊戎,获 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