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