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 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 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