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 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