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