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 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 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 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 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 不自占,占 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 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