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