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