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 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 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