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 既闻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 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 ,呕血而死。 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