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 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 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