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 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 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 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 慈父不子 ;逆主以自成, 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 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 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 刑戮之罪 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 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 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