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 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 ,年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 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 筋骨肉血 脉,以泻气。故 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 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