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 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