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 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