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 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 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