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