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馀立为君。 共伯弟和有宠於 釐侯,多予之赂;和以其 赂赂士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 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 伯,而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