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 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 无产业者,募 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 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 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 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 。诸作有租及铸, 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 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 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 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 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 ”... 更多 >>